以下为官方档案原文摘录,按主题整理;档案中的年代与现状表述保留原始资料口径,不代表今日核查结论。未有依据的流派差异和工序不作补写。
01 · 历史渊源与演进记载
秀山花灯流传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,它起源于唐宋,延续于元明,兴盛于清代,发展于民国,辉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是一种集歌、舞、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。
02 核心仪轨与规制
秀山花灯有两人表演的单花灯、四人表演的双花灯、多人表演的群花灯,音乐包括曲调和打击乐两部分,曲调有“正调”、“杂调”之分,传统曲目有“黄杨扁担”等五百余首,打击乐曲牌有【懒龙过江】、【猛虎下山】等四十余个,花灯戏又名单边戏,有《花子醉酒》等三十多个剧目。
秀山花灯表演从正月初二开始,至正月十五结束,十六以后叫“厚脸灯”。
表演花灯有一套完整的程序,包括祭灯、启灯、开财门、观灯、送寿月、闹红灯、拜年祝贺、谢主、辞神、烧灯等。
在长时期的表演中,形成了舞蹈性、歌唱性、戏剧性、模拟性、民族性、地域性、程序性、群众性等特征,深受广大民众喜爱。
03 · 地域记载与同源子项
04 · 文化价值与当代传承
抢救、保护秀山花灯,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,促进土家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的研究,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。
石化明(关联传承人官方档案记载):
12岁时学习花灯,1957年成立寨踵花灯班,常跟随灯班表演。
继承并发展了祖辈的跳花灯艺术,唱腔明亮、流畅,舞姿优美,灵活多变。
熟悉各种花灯打击乐器,擅长扮演旦角,能自编自导自演,并担任道具、舞台、服饰设计。
创造性地将花灯二人转形式转移到八仙桌上进行表演,此后,这种表演形式被称作“高台花灯”并固定下来,成为秀山花灯区别于其他地区花灯的最大特点。
男,苗族,1930年11月生,2009年4月去世,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。
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秀山花灯代表性传承人。
彭兴茂(关联传承人官方档案记载):
男,土家族,1957年7月生,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。
1963年拜著名花灯艺人潘光兵为师,学习丑旦、花旦、唱调、锣、钹,跟随灯班跳花灯。
1965年登台演出。
1987年成为掌调师,并传艺授徒。
不仅能表演、领唱、打锣钹、扎制花灯,熟悉各种花灯打击乐技巧,还潜心研究花灯歌词曲谱、打击乐谱,予以创新,并以表演花灯“二人转”、花灯折子戏见长。
在多年表演经历中,归纳总结并提升了秀山花灯舞蹈语汇,使原本随意性较大的舞蹈动作更为规范和优美,为花灯走上专业舞台奠定了基础。
代表作有《卖货郎》《采茶》《六唱责任好》《土家摆宝宝》《庆丰收》等。
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秀山花灯代表性传承人。
05 · 关联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
2 位传承人按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公布批次整理的关联传承人名录;批次顺序不表示师承关系:
第三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
20092 人06 · 官方档案与名录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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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读懂这一门类
- 01从节令与场合进入
- 02观察共同参与的仪式与习惯
- 03理解社区生活中的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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